南陵个人专利注册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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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个人专利注册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作者:芜湖亚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5 08:25:23

(1)《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芜湖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督伪造、搜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人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①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演使用,误导公众的;②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rf等便利条件的。”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1实质审查程序概要

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中可能发生的行为如下: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过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应当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此外,根据需要,审查员还可以按照本指南的规定在实质审查程序中采用会晤、电话讨论和现场调查等辅助手段。

2.2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1、请求原则

除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另有规定外,实质审查程序只有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前提下才能启动。审查员只能根据申请人依法正式呈请审查(包括提出申请时、依法提出修改时或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2、听证原则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给申请人提供至少一次针对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即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在之前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过申请人。

3、程序节约原则

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审查员应当尽可能地缩短审查过程。换言之,审查员要设法尽早地结案。因此,除非确认申请根本没有被授权的前景,审查员应当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将申请中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所有问题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对所有问题给予答复,尽量地减少与申请人通信的次数,以节约程序。

但是,审查员应当注意,不得以节约程序为理由而违反请求原则和听证原则。

查询现有的专利,需要用到关键词查询法。

方法如下:

第一步,登录网站。点击“公共查询”下的“点击进入”。

第二步,点击“同意以上声明”后,点击“继续”。

第三步,进入查询页面。

第三步,在“发明名称”栏中输入要查询的专利的名称,比如“自行车”,再在“验证码”栏中,输入根据右侧提示计算出的结果,点击“查询”。

第四步,所有名称是“自行车”的专利,会列示出来。

专利检索的几种方式

一、简单检索

简单检索位于主页页面的右侧中部,提供1个检索入口和1个检索项目选项。使用者可在检索输入框中输入1个检索式(检索式可为词、日期或号码)再选择检索项目的下拉列表选项,以限定输入的检索式的搜索范围,最后点击检索按钮即可。检索项目的下拉列表共提供了9个选项,分别是:申请(专利)号、申请日、公开(告)号、公开(告)日、申请(专利权)人、发明(设计)人、名称、摘要、主分类号。

二、高级检索

点击主页页面的右侧中部的高级检索,进入检索页面,可看到页面最上方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选择,缺省状态下默认为在全部专利中进行检索,即检索全部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选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中的任意一项,检索将只在选定的专利类型数据库中进行。

在检索页面范围设置的下方,有16个检索字段。使用者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检索字段输入相应的检索内容,有些字段还允许进行复杂的逻辑运算,可使用逻辑运算符和模糊字符。各检索字段之间全部为逻辑与运算。点击检索页面右侧的使用说明,可查看相应的检索字段含义、输入格式及检索示例。

三、IPC分类检索

在检索页面右侧提供了IPC分类检索的链接,点击进入可看到页面左侧列出了国际专利分类表8个部的代码和类名,右侧列出16个检索字段。因为IPC分类号只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因此页面最上方只显示出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两种选项。IPC分类检索可实现对国际专利分类号的类名查询及检索功能,并且可以在限定分类号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号和其他字段的组配检索,各检索字段之间全部为逻辑与运算。点击任意一个部的类名,系统会逐级列出该部下的大类、小类、大组、小组的类名,右面分类号入口处会出现相应的类名,在其他检索入口中输入检索式,点击页面下部的检索,将得到分类号和其他字段组配检索的结果。如果点击类名左侧的搜字图标,将得到该对应分类下所有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检索结果。

四、专利检索的方法

将所有检索条件正确输入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检索”,系统将执行检索并进入检索结果显示页。中文版中国专利检索数据库提供了三种结果显示:检索结果列表显示(包括申请号及专利名称),专利文本显示(包括题录数据、摘要、主权项),专利说明书全文图像显示。检索结果列表显示页上方依次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命中记录数。检索出的专利文献按照专利文献公布日期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列,即最新公布的专利文献排在前面。显示页面一次只能显示20条记录,通过点击跳页按钮可以继续浏览。

商标转让与使用许可的区别:

1.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2.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3.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5.在转让中,转让人将商标的所有权、专用权、转让权、使用许可权和法律诉讼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在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只享有使用许可的权利。

6.在转让中,受让人在遵守《商标法》的前提下自由决定对该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限;而在使用许可中,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确定该商标的使用许可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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